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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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知识,今天小编专门整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内容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如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公共秩序,妨害公滚卖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大袭逗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禅简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内容主要是对于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理兄皮,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竖尘缺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余辩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这些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信息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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