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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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知识,今天小编专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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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无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态已经结束,用人单位不得在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或羡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则是使用该劳动力,劳动合同作为具有人身关系 质的合同,其所规定的条款相互之间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因此,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主体必须亲自履行劳型团知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 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是基于自身经济、个人发展等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而用人单位之所以选择该劳动者也是由于该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劳动关系确立后,劳动者不允许将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应由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其他第三方承担,未经劳动者同意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卜消工作 质、岗位,更不能擅自将劳动者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条主要讲的是劳动者要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执行工作内容,不能做违反合同规定并且对用人单位有损害的事情,不能诋毁工作单位。同样工作单位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给员工支付工作酬劳,不能拖欠,甚至不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是:“劳动者氏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雀核竖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顷大用人单位提出,拒册汪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做亏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闷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拿姿敏用人单位建立劳消枝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蚂胡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能够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劳务合同的情形,一旦劳动者有法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直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山御搭要支付补偿金。

第一,劳动法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的,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法条规定了劳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用人自由,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权利,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严格限定,

第二,法律规定的情形仅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合理规章制度,劳动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与别的单位签订合同以致影响工作,或者合同期内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以本法条为由要求不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要仔细审查是否是由于劳动者本身的原因,特别是关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条,只有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法合规的,才适用本条法律。如果有理由证明用人单位滥用该条法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逗拿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拆简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信息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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