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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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生育险报销条件的相关知识,今天小编专门整理了生育险报销条件的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一、生育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纳备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 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 补贴1000元。 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赔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00元。 3、参保用人单位的男 职工如配偶无工作单位,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补偿金1500元,并支付7天的生育津贴。 4、参保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因计划生育手术、绝育等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为: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 补贴1000元;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官内节育器术的一次 补贴100元。 三、女职工产假和生育津贴报销 女职工产假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和终止妊娠享受产期,女职工生育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含圆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晚于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14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的,可享受42天产假。 其中,生育津贴标是: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洞老毁。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有: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会为职工进行生育报销,会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销空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衫斗粗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或镇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以上就是生育险报销条件的相关信息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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