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的6种情形(裁定驳回**的6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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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不予立案六种情形

1、法律分析:下列六种通常是符合不立案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的案件,而当事人在该期限内又**的。

3、对符合本法 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民事**不立案的条件:没有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状格式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裁定驳回**的6种情形

原告没有履行必要的诉讼前程序或者诉讼条件; **已经有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对同一争议进行了终局处理; 其他与诉讼请求相关的情形。

**裁定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驳回**是有哪六种情况

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条件的;重复**的。

2、**裁定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3、种情形: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没有明确的被告;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人民**主管工作的范围等。

裁定驳回**的情形

1、法律主观:裁定驳回**的几种情形?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的,人民**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2、法律主观:驳回**是对原告诉权的一种否定,是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 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具体可以这么说: 主体不适格。

以上就是裁定驳回**的6种情形的相关信息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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