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的归属(民法孳息的所有权问题?)

3690735www 35 0

大家好,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孳息的归属,今天小编专门整理几篇与孳息的归属相关的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但此孳息的“所有权”属于谁?

法律分析: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所以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分析:质权中,孳息由质权人收取,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所有权仍然是出质人的。

法律分析:质押财产的孳息仍属于质权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产生的孳息,但要注意,如果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则依据当事人订立的质押合同确定孳息归属。

孳息的法律规定

1、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孳息收取权的类型所有权人取得。

2、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民法孳息的所有权问题?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天然孳息的归属人士,所有权人或用益物权人,如果两个主体同时存在归用益物权人。其次,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定关系而产生的,比如说,租房子所产生的租金,借钱所产生的利息都属于法定孳息。

法律主观:既然已经交付,那么,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从物也要随之发生移转, 孳息 归所有权人所有。 物权法 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孳息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以上就是孳息的归属的相关信息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